“阿尔山矿泉水”
获国家地理标志产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自2024年6月11日起,对“阿尔山矿泉水”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这是2024年2月1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实施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首件地理标志产品,也是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组以来批准的首件矿泉水类地理标志产品,以及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重组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首件获批的地理标志产品。
阿尔山因水得名,因水扬名,阿尔山矿泉水含有独特的有益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造就了稀世珍贵的“圣水奇泉”,成为阿尔山地区最具地域代表性的产品。为加快阿尔山矿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兴安盟委、行署始终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科学统筹推进阿尔山矿泉水的开发与利用,并于2023年部署启动“阿尔山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
地理标志产品以30年以上人文历史记载为前提条件,以产品特色指标为基础条件,以建立产品标准为必要条件,并需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区域,申请难度极大。在阿尔山矿泉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过程中,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成立工作专班指导阿尔山市政府挖掘相关人文历史资料、梳理特色指标、精心准备技术审查,并主动协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高效完成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大限度压缩审查时限,形成紧密配合、沟通协调的三级联动格局,为阿尔山矿泉水成功获批创造了有利条件。据了解,阿尔山矿泉水获批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用时最短的一次。
下一步,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尽快组织完成“阿尔山矿泉水”地方标准制定等工作,协助指导阿尔山市政府做好生产企业授权和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品牌在招商引资中的引领作用,为我盟矿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来源:知识产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