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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人士

    王丽珍

    个人介绍

    王丽珍女士,内蒙古夏禾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资深商标代理人。

    专业经验

    王丽珍女士于2014年加入内蒙古夏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从业以来,处理过几百件各类商标案件,凭借大量实践积累起来的经验,以擅于解决各种商标案件的能力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做过的案列有:

    1.商标无效宣告案件:内蒙古巧妈妈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简称申请人)对陶德光(简称被申请人)申请的“功妈妈”商标(简称争议商标)提无效宣告申请案件。“巧妈妈”商标是内蒙古著名品牌,争议商标完全模仿“巧妈妈”商标,包括商标名称的近似度,产品外包装袋等,也是一种“搭名牌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同时也会冲淡申请人字号的知名度,降低申请人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争议商标被无效后,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商标异议案件:内蒙古乌海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异议人)对内蒙古千米艺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被异议人)申请的第39类旅游相关行业“乌海湖”商标提异议申请案件。异议人系乌海市政府为发展乌海市旅游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字号“乌海湖”商号是在先登记并经过宣传使用,在内蒙古自治区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了,被异议人明知“乌海湖”有较高知名度而恶意抢先注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异议后,商标局裁定不予注册。替异议人成功拿到了旅游相关项“乌海湖”商标。

    3.商标撤三申请案件:内蒙古云露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申请人)对浙江人孙建申请的“云露”商标提撤三申请案件。申请人在申请撤销被申请商标之前,针对被申请商标最近连续三年是否使用进行调查,通过对网络市场和实体市场查找,在被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多年未出现标有被申请商标的商品,申请人有理由认为被申请商标连续多年在实际的商业经营活动中未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撤销后,商标局依法审查,最终撤销被申请商标。

    4.商标撤三答辩案件:内蒙古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答辩人)被南京祥泰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争议商标“祥泰”和“祥泰及图形”,答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近三年商标使用证据,包括合同发票,广告宣传合同发票等,答辩人十分重视对此商标的保护和使用。最终,替答辩人保住了商标专用权,维护了答辩人合法权益。

    5.商标驳回复审案件(130件左右),如“云上水”商标、“云露”商标、“尚亿体育”商标;“康太”商标、“呼和胖胖潘+PANGPANGPAN及图形”商标、“漫瀚食府”商标等

    6.商标撤三类案件(145件),如元世祖酒业“百谷精”商标、麻昱“贝加尔湖”商标、“万灵”商标、“开心果”商标、“云露”商标、“亦木堂”商标等;

    7.商标异议类案件(65件),如“包氏正骨”商标、“呼”商标、“汉森”商标、“百灵BEELING及图形”商标、“三花大唐”商标等;

    8.商标无效宣告类案件(30件左右),“云上山泉”商标、“呼阀”商标、“乌海湖”商标、“塞北乌海湖”商标等教育背景内蒙古科技大学    法学工作语言中文 英文